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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增发股票:的股票是什么时候增发的,增发的价格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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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票是什么时候增发的,增发的价格是多少

这股票8月10日解禁流通的增发股票是由于2015年8月9日实施的定向增发后限售12个月造成的。

什么叫非公开增发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股票增发是利好还是利空

增发: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再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增发对股价的影响增发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都是主力为了配合股价的拉升或杀跌作准备的。炒股尤其是牛市玩股,既不要注重消息面,也不要注重业绩面,基本面更不用说了。也就是说当你进入某一个股时,净资流量为正,股价总拉不起来。从未有个大行情,而增发,除了是上市公司圈钱的把戏之外,并不会对其基本面改变很多。很多公司增发一是为了解决资金困难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资,就是说子公司赚了钱并不归上市公司所有,反正增发的钱只会有一点点流入上市公司的财务中。抬高股价,其股价就不会搞高了。增发的股要看其时机择机而进,并不是所有的增发都能给你带来利润如果某股通过了董事会的增方预案,其增发会通过。在申报增发的过程中,该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增发股价,达到圈钱的最大化,会暗中与机构勾结拉升股价,当股有了增发,其批准的可能性极大时,机构会狂拉股价,达到上市公司高层的意愿。如果增发方案已经通过,其增发的股价也就随之定来了。主力及上市公司是不会让增发价与现股价相差很多的。如果股价高,其增发低,则会打压股价。不要因为某股通过了增发,且当日上市涨幅无限制而抢进,这时股也不会涨,也不会跌。横盘。大家近期还是从整体上市及资产注入方面去玩股吧,因为这两个方面才是真正意义是的要办好公司,

股票上的增发价是什么意思?

即发行新股,也称增加发行。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扩展资料增发的产生原因如果某股通过了董事会的增发预案,还要报批证监会。其增发会通过。在申报增发的过程中,该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增发股价,达到圈钱的最大化,会暗中与机构勾结拉升股价,当股有了增发,其批准的可能性极大时,机构会狂拉股价。达到上市公司高层的意愿。如果增发方案已经通过,其增发的股价也就随之定来了。主力及上市公司是不会让增发价与现股价相差很多的。如果股价高,其增发低,则会打压股价。不要因为某股通过了增发,且当日上市涨幅无限制而抢进,这时股价也不会涨,也不会跌。横盘。

股票的转增发是什么意思

我估计楼主说的是年度分红中的送转赠股票吧!在任何一家公司实施分配方案前都必须通告,里面会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的时间.投资者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或买进股票,而股价会在除权除息日除权,所得红股和现金会分别在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动到账,不用做任何操作.除权后股价会降下来,投资者的股票数量和现金余额会增加,总市值是不会有变化的,分配方案并不会让投资者赚到任何利润的.股价到时如果有涨跌跟除权没什么太大的关系,2.04元(税后);股权登记日是5月27日;除权除息日是5月28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是5月2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是6月3日;分配方案实施后可得:股票:现金: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6)/

为什么发了非公开增发股票后价格天天跌?

对于现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可是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却出现了股票股价下跌的情况,那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下跌怎么回事的内容,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非公开发行股票应该是利好。定向增对上市公司有明显优势:有可能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业绩增长效果;也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前二十个交易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发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同时定向增发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定向增发对相关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好者可能涨停,可能跌停,判断好与不好的判断标准是增发实施后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发过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如果大股东注入的是优质资产。其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的现有资产,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进入了劣质资产,其成为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有股价操纵行为,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因此判断定向增发是否利好。

在股市中增发是什么意思?

基本定义——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上市公司在扩充股本的时候都会采取增发的方式,增发分为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两种。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对特定的对象发行新股,而公开增发指的是上市公司对所有股民、机构发行新股虽然这两种增发方式都是对新股的增量发行,对股本和股东权益有一定的摊薄作用,但是两者有非常大的区别。增发条件——1.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是指上市公司采用不同增发股票方式都应当具备的条件,该条件有:(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2)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3)财务状况良好。上市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最近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蓦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为: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③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2.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的条件,配股除了应当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3.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条件,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所谓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